有基督耶稣己经死了。
——罗马书 8:34第一章为何“受死的基督”——而非简单基督的位格,是称义之信心的对象?
下面让我们查考,基督作为信心对象的(或者说有关基督的)西个具体事件, 并且讲述,基督如何在每个事件中都是称义之信心的对象;以及,信徒在称义上能从每个事件中获取怎样对信心的支持和鼓励,这些是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一,受死的基督是称义之信心的对象,“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有基督耶稣己经死了”。
为了解释这一点,我将:1.给出两条说明;2.论述如何从中获取鼓励或得胜。
1.第一条说明:在应许中寻求赦罪或称义时,要将基督作为你信心仰望的原则,且必须是“被钉十字架并受死”的基督,正如祂在此所做成的。
是那被举起、被仰望的铜蛇,医治了他们。
我给出这个说明,是为了防止一个将信之人常犯的错误。
当他们听到基督的位格是信心的主要对象,他们就因此设想,初信的时候就应当单单定睛于基督卓越位格的恩典和荣耀,是从基督的位格联合(hypostatical union)而来的;所以他们使自己的心仅仅因着这些就归向基督,并且只接受这种理解下的基督。
尽管这些都是真实的,但是每一个信徒的信心里都存在某种极端的倾向,一旦这种倾向被引出,他们就单单仰望那位格卓越的基督,抽象地思想祂,他们看到了这卓越的荣美和联合,就仅仅因此就近基督;然而,一个谦卑的灵魂总是首先观看祂,将祂看作为了罪人被定罪、受咒诅、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的救主;他接受基督,第一眼所看到的基督,祂是在“罪身的形状”(罗 8:3)之下,因为福音就是首先这样展示基督,尽管福音也讲述了祂位格的卓越;而且在这展示中,基督是罪人信心的合宜对象,可以藉着相信和安息其上而得救。
这在某种程度上,区分了地上的罪人对基督的信心,与天上的使者和灵魂对基督的那种首观或看见。
这里的信心,不仅看到祂坐在神右边的荣耀(这也是信心看到的),还看到祂被钉十架、成为罪、受咒诅,信心就因此倚靠基督而得赦免;但在天上,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 3:2),且要像祂。
如果单单在基督位格的卓越中看祂,以祂为我们的元首,祂或许适宜成为天使和无罪之人更亲近的对象;可以想到有这样的祂作为自己的丈夫,他们所拥有的幸福会何其加增啊!
如果从这个角度,基督不如说本是、也应是我们爱的对象,而不仅是我们信心或联姻的对象。
因此,尽管基督在位格上极其卓越,但祂仍更应被看作是,披着血袍的满有资格的中保和挽回祭;正是因此,才使得基督如此被罪人渴慕,也使祂成为他们信心的合宜对象,这信心寻求称义,如狩猎般抓住基督,为要得着称义,尽管他们也考虑基督的其它一切卓越,来让自己的心被祂吸引,并坚固自己去抉择基督。
进一步说,正如从称义的角度思考信心,即,思考在称罪人为义的行动中的信心,思考基督与之类似,如果只在或主要在基督位格之卓越上思想基督,那么祂就不能被合宜地称为信心的对象。
但从称义的形式因(for***lis ratio)角度,基督成为称义之信心的对象的合宜着眼点和思考点,必然是在基督里确实使罪人得称为义的部分,那就是,基督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
因为每一种习惯或能力,与其对象和目标总是相适应的,并且彼此相似;因此,使人称义之基督必定是使人称义之信心的对象。
的确如此,在基督里,没有什么是我们的信心不能以行动来回应的;然而从信心定睛于基督的不同方面来考虑,这些信心之举仍可以分为几类:向着基督及其位格的卓越所发出的信心,可以称为“联合之信心”;向着基督及其恩典的能力治服罪而发出的信心,与其对象相配,可以称为“成圣之信心”;那么,向着为使人称义而死的基督所发出的信心,就可称为“称义之信心”,因为人这一信心之行为,就是看在基督里如何称罪人为义。
因此,死过又复活的基督,对一个谦卑的灵魂来说,就成了其最喜悦和最感恩的对象;对他这个罪人而言,这样的基督才是合宜的,当他第一次谦卑的时候,他就应该照着这种思考反思自己,并向律法之下的自己如此展示基督,祂是所有献祭的主旨和预表,“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 9:22)。
使徒们也是如此讲道,比如保罗在他写给哥林多人的书信中,从他的讲道就可以看到他定意“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 2:2),正如基督在万有之上,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也照样在祂里面的万有之上,因为就保罗所竭力吸引归向基督的人来说,这样的基督最适宜于他们的状况。
在他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中也是如此,他称自己在他们中间的讲道为“传讲信心”(加 3:2),那么他传讲的主要范围是什么呢?
不就是仅仅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活画(正如经文用的词)在他们眼前吗(加 3:1)?
他如此传讲基督,他们也如此接受,他们还如此“靠圣灵入门”(加 3:3)。
并且那应许的印记(圣礼),也是如此将基督展现在信徒的眼前。
当他们在圣餐中呈现基督(正如前面的观察),他们所呈现的是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他们呈现基督的范围,是要“表明主的死,只等到他来”(林前 11:26),那饼是表明基督的身体在受苦中破碎;那杯是表示基督的灵魂在受难中被倾倒出来,以至于死。
由此,如前面所观察的,信心本身被称为“对基督的信心”,同样地,它也可以称之为 “对基督宝血的信心”(罗 3:25),为赦罪而流出宝血的基督,正是这信心的对象。
所以该处经文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再来看看神如何在应许中设立和展现基督:这被活画的基督,是信心最先与其紧紧相连。
或许还有一个类似的理由,基于罗马书 3:24:“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前面说明的原因部分),所有的应许都属乎基督的位格,祂是一切应许的承受者;并且基督赦罪之应许的特殊保有权,是藉着祂的买赎持在祂的手中,也藉着救赎存在于祂的里面。
因此,这赦罪之应许既涉及基督的位格,也涉及在基督里的救赎。
因此,以弗所书 1:7 和歌罗西书 1:14,都说“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祂的位格赐给我们一切应许的所有权,祂的血证实我们持有一切应许的保有权;一次赎买,完全的工价,ἀντίλυτρον——充充足足的赎价(提前 2:6)。
正如罪的权势是律法和律法的威胁,而基督对罪工价的满足,则是福音中一切应许的权势。
简而言之,一个降卑的灵魂,必然倚靠那现在活在天上并得了荣耀的基督,正如他先是倚靠那曾被钉十字架、曾成为罪的基督。
他是去到现今得荣耀的基督那里,从基督的位格那里领受罪的赦免,但他更是去到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领受罪的赦免;藉着基督,就是曾经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他就可以领受一切。
第二章寻求称义之信心,在基督的死里,特别定睛于什么?
现在来看第二个说明,对受死之基督的信心,即,信心应当首先和主要查看父神和基督在其受死中的目的、意义和旨意,而非简单地把基督的死亡和受苦看作一个悲剧故事。
正在受苦的基督,祂的心、意念、旨意,是信心所首要注视的,也是这些吸引人心,使之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得安息。
当信徒看到,基督在受苦中对可怜罪人的旨意和意愿,和自己的目标和渴望相一致,都是为了罪人能得蒙赦免——基督全心施行拯救,罪人也全心渴望赦免——这样,罪人的心就被吸引归向基督,在基督身上得安息。
离了这一点,再怎么沉思和默想基督受难的故事并其中的伟大,都是毫无益处的。
然而,许多教皇党人和放纵肉体的更正教教徒,就是如此应用基督的受难:他们默想基督的受苦,然后将那些痛苦放在自己身上,以此感动自己的心,对基督生发怜悯与同情,并对那些将基督钉十字架的犹太人生发愤恨,同时称赞基督在其中英雄式的高贵之爱;他们的心若因此被触动,他们就判断并认为这就是恩典;将基督的受苦与某些伟大人物的悲剧故事等同起来,祂充满了英雄式的美德和智慧,却是被极不人道、忘恩负义地对待,这通常会对那些读到或听到这个故事的天真灵魂发挥作用。
是的,诸如此类的事情经常发生,然而却只是以一种虚构的方式;这既不能将人心推向更高的高度,也与真信心相距甚远,这不过是一种出自幻想的、属情欲的、属肉体的宗教热情,这种热情喜欢听到这样的故事,并用巧妙的方式激发人里面的高贵品格,然而却是一种滥用。
这样的故事常常激发人性生出一种同情之爱;对此,基督也曾在那些因看到弥赛亚被那样对待而哀哭的妇女中,找出同样的错误,因为这既非属灵,高度也远不够。
基督对她们说:“不要为我哭”(路 23:28),也就是,不要为此事哀哭,不要因看到我被(我为之而死的人)不体面地对待而哭泣。
因此,这些激动只是肉体所结的果子,相应地,那些人类的发明也是如此,比如耶稣受难像,以及把基督受难的故事生动重现的情景,这些确实能激发人生出这种宗教默想和宗教情感;但是它们运行的只是一种纯粹的历史性信心,一种历史性的纪念和一种历史性的爱(或许我可以这样称呼它们)。
有许多反对耶稣受难像的人,他们从圣经的故事中只读出了这些。
但使人得救之称义的信心,最首要关注和思想的是,基督一切受苦的主要范围和主旨;因为这合乎信心自己的目标和目的,也就是,要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得着赦罪。
正如神主要查看在祷告中圣灵的意思(罗 8:27),同样地,信心也主要查看在受苦中基督的意思。
正如其它事实一样,当一个信徒被称为“有基督的心”(林前 2:16),乃是指他特别留意在自己一切苦难中基督的心意。
如此你可以观察到,使徒所有书信的主旨,都是要表明基督受苦的意义;基督如何被设立“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 2:2),从而“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19,21)。
类似地,西福音书主要讲述的也是那些受苦的故事,因为这些是必须要知道的事。
同样地,福音性先知以赛亚在以赛亚书 53 章中主要阐述了基督为称义而受苦的目的,正如大卫在诗篇 22 篇中讲述了基督的受难。
因此,所有使徒布道的范围,是为要讲明基督受苦的功用和目的,即基督受难的旨意是为要罪人被称义、被救赎。
“‘基督降世为人,为要拯救罪人。
’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提前 1:15)他们还阐明了神的旨意,就是照着其亘古之中所设计的,要叫基督受苦难,这远远超出人或天使的思想。
如此,信心就接受这旨意并定睛于它之上。
而且彼得基于此建立以色列人的信心(使徒行传 2 章中彼得的讲道),在他讲述了他们谋害“主的性命”的滔天罪行之后,然后就激励他们的心,让他们看见神在其中的旨意,就可以被吸引相信。
他告诉他们,这一切的发生都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徒 2:3),并且更加超出他们想象的是,那背后更深远的目的,竟是要借基督的名使他们罪得赦免(正如彼得在讲道结尾讲述的)。
与其说是犹太人的恶毒、犹大的不忠、彼拉多的惧怕或基督所降临世代的罪孽导致了基督的死,倒不如说,这是祂父和祂的共同计划,并且这计划的意图远远超出那些人所做的。
这里面还有一个更深之事,就是亘古之中筹划的救赎之约的执行,借着将我们的罪放到了祂身上,神使基督成为“罪”。
“神在基督里……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 5:19,21)。
这约,就是基督降临到这个世界所要成全的。
“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来 10:5),“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7 节),而神的旨意就是“除罪”(来 10:4,10,12,14-16)。
基督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祂取了我们的人性、披戴肉身进入这世界的时候。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 8:3)。
注意其中的表达“for sin”,在这里希腊文用的 περἰ,它的意思是“由于……的原因”,就和约翰福音 10:33 中 οὐ περἰ καλοῦ ἔργου 的用法一样,“不是为善事”,即,不是因为善事,或者不是因为行善的缘故。
所以经文中的“for sin”,意思是“因为罪”。
罪是基督取了罪身形状的原因。
什么?
是为了使罪显多么?
不是的,如后面所言,是要定罪的罪案;换句话说,基督要在罪的权势以及罪对我们的控告中,赶出并推翻罪,不让罪定我们的罪,反而是基督定了罪的罪,好让我们可以得着“律法的义”(罗 8:4)。
这里的表达“for sin”与罗马书 6:10 的表达相似,“他死是向罪死了”,即为罪的缘故死了;相反的例子也可以表明这一点,后面说“他活是向神活着”,即为了神和神的荣耀而活。
所以,基督特意在罪面前死,好叫罪在公义中被审判;基督为罪承受死亡,好堵住罪的叫嚣之口。
基督的死是神最伟大、最奇妙的计划,因此它必定有一个与之相称的目的。
神“不喜悦恶人死亡”,但祂不会让祂的儿子为了任何低级目标而死,因为神爱自己的儿子,胜过爱一切受造物。
那么,神筹划祂爱子的死——爱子如此圣洁、毫无瑕疵、与罪人毫不相同——就一定是为了一件极其重大的事。
除了摧毁祂最憎恶的,就是罪,并要彰显祂最喜爱的,就是祂的怜悯,再无其他事值得如此行了。
罗马书 3:25-26 也是如此说。
因此,基督降卑自己,完全不在意犹太人和他们的恶意,只在意祂父的命令和旨意。
当祂起身前往被杀之地时,说:“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
起来,我们走吧!”
(约 14:31)而且,卖主的犹大在基督面前出去时就说,“你所做的快做吧”(约 13:27),又说,“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 22:22)。
祂在其中所倚靠的是父的旨意。
当基督将要被捉拿时,经上说:“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约 18:4)。
当基督在客西马尼园极其痛苦时,除了祂的父,祂还向谁求告呢?
祂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 26:39)。
然而,基督的受难是如此必要,以至神的确不能撤去这杯。
确实,如果基督只代表祂自己,那祂的请求是容易的,父同意祂的请求也是公义的;所以基督曾告诉彼得,祂可以差遣十二营天使来解救祂;但祂单单顺服祂的父,“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可 14:36),因为神把我们所有的罪孽都归在了祂身上(赛 53 章)。
所以,让我们的信心主要定睛于神和基督的这个安排和计划,基督在自己苦难中,为我们的罪满足神的公义,并使我们罪人得称为义。
所以,当我们想到基督降生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出生在马槽里,让我们进一步思想,基督的目的是要“在我们肉身中定罪案”(罗 8:3)。
因此当我们读到基督所成就的一切,或读到祂成就的义的任何部分,让我们进一步明白基督的心意,是要叫“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罗 8:4),正如后面所言,我们被基督代表,所以祂所成就的,就算为我们的。
当基督在世上活着的时候,让我们像施洗约翰一样看待祂——“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 1:29);当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时候,让我们的信心看见我们所有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了。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赛 53:4;彼前 2:24;来 9:28)。
基督在祂一切所行、所遭受的苦难中的意图,正是那大好的消息——这福音的真义,也正是信心所要抓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