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魂归大顺冰冷的刀锋划破脖颈的剧痛,是李云逸意识消散前最后的记忆。
他记得那夜的雨,黏稠而冰冷,像他三十年来的人生。高考考了十年,
从青葱少年考到油腻青年,终究还是与大学无缘。父母早逝,孑然一身,
他咬着牙贷款买了辆二手车,跑起了滴滴。城市的霓虹晃眼,油价和车贷像两座大山,
压得他喘不过气。后来,他开始接一些“黑单”,深夜拉一些不寻常的客人,
只为多赚几个钱,早日还清贷款,喘口气。可这次,他拉到的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
乘客是个面色阴鸷的男人,上车后一言不发,直到开到僻静处,突然亮出了刀。抢劫,
然后是灭口。李云逸挣扎过,咒骂过,最终还是倒在了血泊里,雨水冲刷着他的体温,
也冲刷着他十年高考的不甘,和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恋。
“我不甘心……”这是他最后的念头。再次有知觉时,是浑身的燥热和撕裂般的头痛,
仿佛被塞进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躯壳里,正被人用力撕扯。
“水……水……” 喉咙干得像要冒烟,李云逸艰难地吐出两个字。“哎呀!少爷醒了!
少爷醒了!” 一个惊喜的女声响起,紧接着,一杯带着凉意的水凑到了他嘴边。
他贪婪地喝了几口,混沌的意识渐渐清晰。映入眼帘的是古色古香的雕花床顶,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味和熏香混合的味道。床边围着几个穿着粗布襦裙的丫鬟,
正一脸关切地看着他。“我……这是在哪儿?” 李云逸茫然四顾,这不是医院,
更不是他那辆狭小的网约车。“少爷,您可算醒了!您都昏迷三天了!这里是咱们家啊,
京城的李府!” 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丫鬟抹着眼泪说,“您前儿个在红袖楼喝多了,
回来路上失足掉进护城河里,可把老爷和夫人吓坏了!”李府?京城?红袖楼?
一连串陌生的词汇涌入脑海,同时,一股庞大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来,冲击着他的神经。
剧烈的头痛让他忍不住闷哼一声,那些记忆属于一个也叫“李云逸”的年轻人。
这是一个名为“大顺”的王朝,并非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国力尚可,定都燕京。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京城小有名气的商户李万堂的独子。李家世代经商,家资颇丰,
但在这个“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商户地位低下,备受轻视。原主今年二十岁,
自小不爱读书,胸无点墨,唯一的“特长”就是流连于京城各处风月场所,
尤其钟情于红袖楼,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因为商户身份,想通过科举入仕基本无望,
原主便破罐子破摔,终日饮酒作乐,以此排解心中的郁结和旁人的白眼。三天前,
他在红袖楼被几个勋贵子弟嘲笑出身,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时脚下不稳,掉进了护城河里,
等被捞上来,就一命呜呼,换成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我……穿越了?
” 李云逸消化完这些信息,心中五味杂陈。从一个被生活压垮的滴滴司机,
变成一个地位不高但至少衣食无忧的商户少爷,这算幸运还是不幸?至少,他活下来了。
前世的不甘和遗憾,仿佛随着那致命的一刀烟消云散。而今生,虽然起点尴尬,身份低微,
但他拥有两世的记忆,拥有那个时代最宝贵的知识和眼界。“士农工商?商户怎么了?
” 李云逸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勋贵又如何?我李云逸,绝不会再任人轻视!
”他感受着这具年轻身体里的活力,眼中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既然老天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他就要活出个人样来,在这个陌生的大顺王朝,
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少爷,您感觉好些了吗?要不要告诉老爷和夫人?
” 丫鬟小心翼翼地问。“嗯,去吧,说我醒了。” 李云逸点点头,开始尝试着坐起身。
他需要尽快熟悉这个世界,规划自己的未来。至于那些嘲笑原主的勋贵子弟……等着吧,
很快你们就会知道,这个李云逸,不一样了。第二章 红袖楼诗惊四座李云逸醒来后,
用了几天时间彻底适应了新身份和这个世界。李家父母对他倒是疼爱有加,
见他醒来后似乎沉稳了些,不再像以前那样整日疯疯癫癫,虽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欣慰。
这日,李云逸自觉身体无碍,便想着出去走走,熟悉一下京城的环境。刚走出李府不远,
就被两个穿着绸缎、一看就是跟班模样的人拦住了。“李少爷,您可算出来了!
我们家公子在红袖楼等您呢!”李云逸脑中回忆了一下,这是原主的狐朋狗友,
也是些家底不错但同样没什么前途的纨绔。原主落水前,就是和他们在一块儿。“红袖楼?
” 李云逸挑眉,那是原主最常去的地方,也是他“失足”的导火索。去看看也好,
正好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风月场所,也顺便了结一些原主的“因果”。“走。
” 李云逸淡淡道,语气与往日的轻浮截然不同,让两个跟班愣了一下,随即赶紧跟上。
红袖楼位于京城繁华地段,雕梁画栋,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比起现代的某些高级会所,
多了几分古韵和雅致。刚一进门,老鸨就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哎哟,李少爷,
您可算来了!您这落水,可把姐妹们担心坏了!”李云逸不置可否,
跟着引路的丫鬟上了二楼雅间。里面已经坐了几个人,都是些与原主相仿的公子哥,
见到李云逸,纷纷打趣。“云逸,你可算舍得从水里出来了?再晚几天,
红袖楼的姑娘们都要去给你上香了!”“就是,
听说你这次是被红袖楼的花魁苏大家的风姿迷得失足了?”李云逸笑了笑,没接话,
找了个位置坐下。他对这些调笑不感兴趣,目光扫过雅间,最终落在了窗外。正说着,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伴随着一阵环佩叮当,
一个身着白衣、气质清冷的女子在众人簇拥下走上了对面的露台。那女子容貌绝美,
眉宇间带着一丝疏离,正是红袖楼的花魁,苏轻晚。苏轻晚不仅貌美,更以才情闻名,
不少文人雅士都为她倾倒。今日她似乎是要举办一场小型的诗会,只见她素手轻扬,
道:“今日天气正好,轻晚斗胆,请诸位才子赐诗一首,以‘楼中月’为题,若有佳作,
轻晚愿以亲手调制的‘醉清风’相赠。”顿时,楼下楼上的公子哥们都沸腾了。
能得到花魁的青睐,哪怕只是一杯酒,也是极大的荣耀。很快,便有人上前赋诗。
大多是些风花雪月、辞藻堆砌之作,苏轻晚只是礼貌性地点头,并未显露太多赞赏。这时,
一个身着锦袍、气度不凡的年轻公子站了出来,朗声道:“我来献丑一首。‘红袖添香夜,
清辉照玉楼。佳人临水立,月影共娇羞。’”这首诗对仗工整,意境尚可,引得不少人叫好。
此人乃是礼部尚书的三公子,王有年,颇有才名,在年轻一辈中算是佼佼者。
王有年颇为自得地看向苏轻晚,期待着她的赞赏。然而,苏轻晚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
轻声道:“王公子的诗,工整有余,灵气不足,怕是配不上这‘醉清风’。
”王有年脸色一僵,有些下不来台。就在这时,李云逸想起了前世读过的无数诗词,
对比王启年这首,确实显得平庸。他忍不住,轻轻“嗤”笑了一声。这笑声不大,
但在寂静的片刻却格外清晰。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到了他身上。王有年本就憋着气,
见一个商户子弟竟敢嘲笑自己,顿时怒不可遏:“李云逸!你笑什么?难道你有更好的诗?
”李云逸一愣,他没想到自己一声轻笑会引来这么大反应。他本不想出风头,
但被人指名道姓,又是这种轻视的语气,前世今生积压的郁气顿时涌了上来。
商户子弟怎么了?胸无点墨又如何?他站起身,走到露台边,
目光看向天边的明月和楼下的流水,朗声道:“既然王公子有此雅兴,那我便献丑了。
”众人都愣住了,包括李云逸的那几个狐朋狗友。谁不知道李家大少是个草包?
斗蛐蛐喝酒还行,作诗?这不是自取其辱吗?王有年更是冷笑:“哦?那我倒要听听,
李公子能作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大作来。”李云逸深吸一口气,
作为一个高考复习十多年的高材生,各种古诗词借来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
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首千古名篇,缓缓吟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诗很简单,没有华丽的辞藻,甚至有些口语化,但在这一刻,
却仿佛蕴含着无穷的魔力。朗朗上口,意境深远,
将月夜的静谧和思乡的愁绪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直击人心。露台上瞬间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被这首诗惊呆了。苏轻晚原本清冷的眼中闪过一丝异彩,痴痴地望着李云逸,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般。王有年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知道,自己那首诗,在这首面前,
简直就是垃圾!“你……你这诗是抄的!” 王有年恼羞成怒,指着李云逸道,“就凭你,
怎么可能作出这样的诗?”“是不是抄的,在场诸位自有公论。” 李云逸淡淡道,
“王公子作不出好诗,便说别人是抄的,这就是礼部尚书教出来的公子?”“你找死!
” 王有年被戳中痛处,怒火中烧,撸起袖子就要冲上来打李云逸。
他身后的跟班也立刻围了上来。李云逸虽然前世是司机,但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主,
正准备防御,就在这时,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王兄,何必动怒?不过是一首诗而已,
切磋助兴,何必伤了和气?”众人循声望去,
只见一个身着青色长衫、气质儒雅的年轻公子走了过来。此人面容俊秀,眼神平和,
却自带一股威严。“是宰相府的沈公子!” 有人低呼。王有年见到来人,
气焰顿时矮了半截。宰相沈仲山权倾朝野,他一个礼部尚书的儿子,
可不敢得罪宰相公子沈文轩。“沈兄,” 王有年强压怒火,“此人羞辱于我,
还请沈兄为我做主!”沈文轩微微一笑,看向李云逸,眼中带着欣赏:“这位公子的诗,
确实佳作。王兄,输了便是输了,强求无益。” 他顿了顿,又道,“今日之事,
我看就算了吧。”王有年恨恨地瞪了李云逸一眼,最终还是不敢违逆沈文轩的意思,
撂下一句“我们走”,便带着人灰溜溜地离开了。一场风波平息。沈文轩走到李云逸面前,
拱手道:“在下沈文轩,不知兄台高姓大名?”“李云逸。”“李兄好才情。
” 沈文轩笑道,“刚才多谢沈兄解围。” 李云逸也拱手还礼。“举手之劳。
” 沈文轩道,“李兄这首诗,意境非凡,不知可否赏光,移驾小酌一杯,让文轩好生请教?
”李云逸正想结交一些有分量的人物,宰相公子无疑是个好选择,便欣然应允:“固所愿也,
不敢请耳。”苏轻晚站在露台上,望着李云逸和沈文轩离去的背影,手中紧紧攥着一方丝帕,
眼中异彩连连。这个李家大少,似乎和传闻中的,完全不一样了。
第三章 诗会惊晕太师父沈文轩果然是真心结交,与李云逸谈了许多,
发现他虽言谈间偶尔有不寻常之处,但见识独到,尤其在诗词方面,更是信手拈来,
让沈文轩大为惊叹,越发觉得李云逸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也为他商户的身份感到惋惜。
几日后,沈文轩给李云逸送来了一张帖子,邀请他参加一个文人雅会。
“这雅会是京城一些喜好诗文的同道定期举办的,其中不乏一些有名望的学者和才子,
李兄不妨去看看,或许能结识一些朋友。” 沈文轩在帖子中写道。李云逸明白,
沈文轩这是在为他铺路,想帮他打入京城的文人圈子。
虽然他对这个时代的“文人”没太多好感,但多认识些人总是好的,便决定前往。
雅会设在城外一处别院,依山傍水,环境清幽。李云逸到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
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着诗词歌赋。见到李云逸,不少人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显然对他这个“纨绔商户子”的出现感到不解。沈文轩迎了上来,为他引荐了几位友人。
李云逸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从容应对。正说着,
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着儒衫、须发皆白的老者走了进来,众人纷纷上前行礼。
“是逐鹿书院的张副院长!”“听说张副院长还是太子太师呢!
”逐鹿书院是大顺最有名的学府之一,培养了无数人才,而这位张副院长,张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