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戳我直接看全本<<<<
“老公,我和他要去南极见证爱情了。”

我老婆当着我全家人的面,挽着她的竹马甜蜜宣布。

我笑了,转身花光所有积蓄买通科考站,把那对狗男女流放在极寒冰原。

每天,我准时用无人机,给他们空投一份狗粮。

我要亲眼看着,他们的爱情,值几根肉骨头。

1“方默,我和阿哲,要去南极了。”

柳芸说出这句话时,正优雅地用银叉切开一小块惠灵顿牛排,肉汁丰腴。

她甚至没看我,目光黏在她对面那个男人身上,那眼神,是我结婚十年都未曾见过的,灼热、***,像信徒仰望神祇。

那个男人叫宋哲,她的竹马,一个永远穿着定制西装,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笑容得体的男人。

那块表,我知道,是柳芸去年用我项目奖金的一大半,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她当时说,是投资一个“有前景的艺术项目”。

今天是我四十岁的生日,在上海浦东一家能俯瞰黄浦江的法式餐厅里。

我订了位子,付了钱,却像个误入的观众,看着舞台上的一对主角。

我女儿,方思思,坐在我身边,十岁的她低头玩着手机,对我切好放在她盘里的牛排视而不见。

她头也不抬地喊: “宋叔叔,你和妈妈去南极,能给我带企鹅宝宝吗?”

“是南极。”

宋哲纠正她,语气温柔得像在哄自己的孩子,“只要思思想要,宋叔叔给你运一个动物园回来。”

思思咯咯地笑,那份亲昵,比对我这个亲生父亲,要浓烈一百倍。

我的父母,和柳芸的父母,坐在长桌的两端,气氛尴尬得像一潭死水。

我妈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被我爸一个眼神按了下去。

我岳父则端着酒杯,不停地喝,仿佛酒杯里有他逃避现实的避难所。

岳母的脸,早就拉得比黄浦江还长,她看着柳芸,眼神里全是恨铁不成钢的失望。

“去南极干什么?”

我终于开口,声音像生了锈的零件在摩擦,我自己听着都觉得陌生。

柳芸终于舍得将视线从宋哲脸上挪开,落在我身上,但那眼神,像看一件蒙了灰的旧家具,没有温度,只有一丝不耐烦。

“见证爱情。”

她说得理直气壮,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那上面,有我买的最新款纪梵希口红的印子。

“阿哲说,要在世界尽头的纯白冰原
>>> 戳我直接看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