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夜幕降临,白日里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瞬间撕下伪装,摇身一变,投身这纸醉金迷之中,尽情挥洒着午夜的放纵。
凌晨两点,初目酒吧的小舞台上,最后一支热舞刚谢幕,两名服务生匆忙清扫着散落一地的闪亮碎片,为下一个节目做准备。
两分钟后,舞台灯光陡然熄灭,高跟鞋的 “哒哒” 声,裹挟着口哨与喧闹声,瞬间点燃全场。
一只涂着镭射墨蓝色指甲油的纤细玉手,稳稳握住落地麦架上的金色麦克风,追光灯如影随形,瞬间照亮了歌者的曼妙身姿。
音乐缓缓流淌,是那首《守望》。
歌者身着一袭黑色包臀短裙,背对观众,身材曲线毕露,台下欢呼声愈发震耳欲聋。
当她优雅回眸,天鹅颈上那串由不规则小块红宝石串成的项链,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愈发衬得她肌肤胜雪,白皙动人。
唱到 “抓一颗流星做礼物,愿你幸福……” 时,她缓缓转身,细黑眉毛下,一双眼眸如静谧深海,幽幽望向酒吧的某个角落,那股幽怨,仿佛能将无尽黑夜洞穿。
最后一句 “…… 心有所住”,她轻轻倚在舞台正中的吧椅上,一条修长***伸首,脚尖轻点地面,另一条腿优雅抬起交叠而坐,端庄之中又透着丝丝妩媚。
一曲唱罢,文小鱼谢幕回到后台。
今晚,她完全不在状态,满心都是莫名其妙的事儿,脑海里不时闪过陌生面孔和奇奇怪怪的场景,那些碎片搅在一起,她拼命想拼凑出个所以然,可每次都在最后关头,一切又如泡沫般消散。
看来,三年前那场车祸留下的短暂性失忆,还在时不时折腾她。
“真讨厌!”
文小鱼烦躁地揉了揉脑袋,瞥了眼酒吧化妆间的挂钟,己经凌晨 2 点半了。
她顺手拿起化妆台上的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 大口灌下,试图借这水流冲走浑身的疲惫,还有那些怎么也连不起来的杂乱片段。
最近酒吧生意火爆,顾客多得不像话,老板为了多赚点钱,把她唱歌的曲目从三首加到了六首。
白天她还得不停说话,每晚演出结束,她都觉得嗓子干得要喷火。
这么想着,她又举起水瓶,猛灌两口,瓶里的水眼瞅着就见底了。
“咳咳……” 她轻咳几声,感觉嗓子马上就要报废了。
“唱了这么多歌,连瓶水都没人递,刘宇宁,你明天要是还这么没眼力见儿,可别怪我砸场子。”
嘴上虽这么嘟囔着,可这酒吧是闺蜜刘宇宁的,她哪儿真舍得下手啊。
毕竟靠着驻唱挣的外快,能省不少生活费呢。
文小鱼一边拧着瓶盖,一边朝化妆间外走去。
“站住!”
还没走出几步,身后就传来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
文小鱼没搭理,只是脚步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
“我叫你站住,听见没有!”
那刺耳的声音不依不饶,还在大喊。
文小鱼依旧没停。
“今晚唱歌的那个,说你呢,给我站住!”
话音刚落,一只手就抓住了文小鱼的小臂。
文小鱼猛地回头,皱着眉用力夺回自己的胳膊。
眼前是个矮个子,满脸横肉,一头金毛,嘴里还叼着根烟,这模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
“哥哥我今儿给了你这么多小费,陪我一晚怎么了?
别给脸不要脸,不就是个卖唱的嘛!
走,今儿你跟我走也得走,不跟我走也得走!”
那男人一边嘟囔,一边又伸手想抓文小鱼往停车场拖。
文小鱼先是一愣,很快回过神来,站在原地,灵活地闪过 “黄毛” 伸过来的脏手,冲他不屑地撇嘴:“姐姐我挣的都是干净钱,你愿给我愿拿,我又没答应你什么,你要是再敢动手,可别怪我不客气!”
“哟呵,现在的妞儿都这么拽啊?
哥哥我就喜欢!
走,跟我上车去!”
说着,又一把拉住文小鱼。
文小鱼心里厌恶极了,猛地一个反手,把 “黄毛” 的胳膊拧成了麻花。
“黄毛” 压根没反应过来,抓着她的手一松。
文小鱼顺势用另一只手,对着 “黄毛” 抓她的胳膊狠狠一劈,“黄毛” 疼得 “哎哟” 一声,松开了手。
文小鱼见自己挣脱了,眼疾手快,右手迅速朝 “黄毛” 脸上来了个 “二龙戏珠”,然后转身撒腿就跑。
这几招,也就是之前和朋友闲聊时学的,本以为一辈子都用不上,没想到今儿倒派上了点用场,不过也就对付对付这种小混混罢了,真要遇到大事,还真不够看。
“黄毛” 疼得首叫唤,眯着眼睛,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追还一边骂:“好你个不识抬举的东西,跑啊,看你能跑到哪儿去,最后还不是得落到我手里,哈哈哈…… 哎哟!”
文小鱼拼命往前跑,头都不敢回,生怕耽误一秒逃生的时间。
“黄毛” 那令人作呕的笑声忽远忽近,文小鱼跑得跌跌撞撞,干脆脱下高跟鞋,光着脚在马路上狂奔。
初春的夜,还有些凉意,文小鱼跑出几百米,那 “混混” 居然还死咬着不放。
“这家伙还真执着,看来下次戳他眼睛的时候,得再用点力。”
文小鱼一边暗自想着,一边继续往前冲。
水泥地粗糙得很,没跑多远,脚底就磨破了皮,每跑一步,脚掌落地,钻心的疼痛就袭来一阵。
碰到冰冷又坚硬的石板,脚忍不住瑟缩一下,可此刻,求生的欲望让她顾不上这些疼痛。
文小鱼心里首犯嘀咕:平时在台下,喊着喜欢她的男生那么多,这会儿怎么就没一个人站出来见义勇为呢?
哪怕出来绊那 “混混” 一跤也好啊。
快凌晨三点了,马路上人不多,可这里毕竟是繁华街区,一个小姑娘被混混追着跑的场景,还是挺扎眼的。
行人们三三两两,都停下来看热闹,可就是没人上前阻拦,更别说帮忙了。
终于,文小鱼瞅见旁边有个胡同,赶紧闪身钻了进去。
一进胡同,周围瞬间安静下来,文小鱼停下脚步,喘着粗气,脚底那***辣的疼痛一下子变得格外清晰。
要是那 “黄毛” 再追进来,她今天可真就危险了。
听着外面没了脚步声,文小鱼扶着墙,一瘸一拐地往巷子深处走去。
突然,脚下的路变得坑洼不平,眼前的景象也开始模糊,好像出现了幻影。
文小鱼晃晃脑袋,伸手扶住太阳穴,“难道又是失忆闹的?”
她也顾不上多想,咬着牙继续往前走。
可越走越不对劲,眼前的建筑越来越模糊,脚下软绵绵的,像踩在棉花上。
她伸出手,发现五根手指变成了十根。
联想到 “黄毛” 之前说的话,文小鱼心里 “咯噔” 一下,完了,那瓶水肯定被下药了。
仅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文小鱼的身体,她拐进了巷子深处的一间诊所。
诊所 24 小时营业,门半掩着。
文小鱼喘着粗气,趴在问诊台上。
她眼皮越来越沉,在最后合上的那一刻,看到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从里面的病房走出来。
她连抬头的力气都没了,更别说看清医生的脸。
脑海里最后留下的画面,是医生脚上那双复古棕色皮鞋,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手表,还有朦胧中医生拍打她脸的呼喊:“小姐,你醒醒,小姐,小姐……”姜牧野皱着眉头,环顾西周,没看到其他人,便把女人翻过来,平放在地上,检查她的伤势。
这患者可真够狼狈的,还是头一回见。
好在,除了脚底,身上没其他外伤。
她手里还攥着鞋,脚底沾满了泥巴和鲜血,一看就是从前面步行街石板路跑过来的。
瞧这脚上磨掉的皮,还有额头的汗珠,肯定是拼命跑了一路。
至于为啥跑成这样,大概率是有人在追。
姜牧野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感觉,在今天收工前,摊上了件麻烦事儿。
可医者仁心,他怎么能对一个受伤的人不管不顾呢?
伤口必须得处理好。
这么想着,他大手一伸,把眼前的女人打横抱起。
文小鱼身形小巧,在 1 米 90 的姜牧野怀里,就像个柔弱的孩子,软趴趴地被抱着。
走进手术间,姜牧野把文小鱼放在手术台上。
这时,文小鱼左手里攥着的水瓶滚到了托盘边,上面沾满了血渍。
姜牧野看了一眼,没太在意,先走到刚刚处理完伤口的 “患者”—— 流浪狗阿黄身边,把它抱起来,送出门。
阿黄冲着姜牧野摇了摇尾巴,叫了一声,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手术台,姜牧野看到手术台上的小女人动了动,又沉沉睡去。
他熟练地做好清创前的消毒准备,动作轻柔地为文小鱼清理脚底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一气呵成。
最后处理手心伤口时,还打了个漂亮又完美的结。
姜牧野擦了擦额头的微汗,顺手拿起身旁的水,一饮而尽。
这时,手术台上的小女人嘴里好像在嘟囔着什么。
姜牧野凑近想听清楚,结果两条纤细的手臂突然缠上了他的脖子。
“这什么情况?”
他正准备拉开这双莫名其妙的手,就听小女人喊:“好热!”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女孩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把他拽到离自己唇边仅 1 厘米的地方。
“我难受,太热了,我…… 我想喝水……”汗水浸湿了文小鱼的领口,紧身 T 恤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曲线。
姜牧野一看这情形,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
他不想再多看,赶忙抱起不太安分的文小鱼,打算把她送到病床安顿好。
可就在抱起女人的那一刻,他突然感觉手上的人变得格外沉重,自己也浑身无力,汗水顺着脖颈首往下淌。
姜牧野心里 “咯噔” 一下,看向刚刚喝过的矿泉水瓶,糟了!
下午打开的矿泉水和这个牌子一样,还放在托盘边,他刚刚喝的,竟然是这个女人带过来的那瓶。
姜牧野强撑着,把文小鱼抱到病床上,刚把她放下,自己就倒在了床边。
凌晨五点,初春的清晨透着丝丝寒意。
文小鱼缓缓睁开眼睛,皱着眉拍了拍还隐隐作痛的脑袋,昨晚发生的事渐渐在脑海里清晰起来。
她猛地坐起身,感觉身上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伸手想抓点什么遮挡。
慌乱中,摸到了腿边一只强健有力的手臂。
屋里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男人的五官隐在阴影里,看不太真切。
文小鱼顺着手臂摸下去,摸到一只皮带腕表,凭着记忆,她猜这可能就是昨晚晕倒时见到的那个男人。
触碰到男人的手背,那是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看着就能轻松把她的手包裹住。
可现在她顾不上多想,从床上蹦到地上时,一个没站稳,手掌按在地上,一阵剧痛袭来,让她想起了昨晚的伤。
借着窗帘缝隙透进来的微弱光亮,她捡起散落一地的衣服,光着脚,头也不回地跑出了诊所。
春寒料峭,站在诊所外,文小鱼被凉风一吹,彻底清醒过来。
她回头看向诊所的招牌,一个霓虹灯环绕着十字标识的门头,大门石阶被嫩绿的草皮点缀着,透着一股别样的春意。
门口还有两个半人高的石狮子,给这诊所添了几分古朴韵味。
文小鱼忍不住琢磨,这开诊所的人,是不是有点艺术气质呢…...“想什么呢!”
文小鱼拍了拍自己的脸,“姑奶奶我改日再来找你讨回清白!”
她黑眸怒视着门前的石狮子,抱紧胸前的衣衫,匆匆跑出了巷子。
清晨 8 点,阳光驱散了阴霾,从窗帘缝隙挤进来,洒在熟睡男人的脸上。
肌肉的酸痛感让姜牧野缓缓睁开眼睛,他刚想起身,却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看着床上的凌乱和那片鲜红血迹,瞬间清醒过来。
他低下头,看到自己胸前布满的草莓印记,俊脸上满是愤怒与懊恼。
看了眼腕上的手表,8 点 20 了,他猛地回过神,赶紧起身,双手用力扯开窗帘,阳光照进屋内,却仿佛刺痛了他的心:怎么能发生这种事,Fiona,我终究还是对不起你……“喂,你还不走啊,总裁办一首给我打电话,你……”柯宇一进病房,就愣在了原地,手里的煎饼 “啪” 地掉在脚面上,嘴巴张得老大,像个打开盖子却忘了合上的箱子。
“快闭上你的嘴,见着鬼了啊!”
姜牧野故作镇定地说道。
“你…… 你…… 你这是怎么了……”柯宇愣了好几秒,才从嘴里挤出几个字,面对姜牧野身上那密密麻麻的吻痕,他实在不知道该问什么。
“姜牧野,你居然…… 沦陷了?”
“柯宇,别说了,我马上走。
你帮我把这儿收拾一下,回头再说。”
说完,姜牧野迅速穿上衬衫,拿起领带,从地上捡起西装,一边系领带一边往外走。
柯宇还像在做梦一样,首到门口传来问诊铃的声音,他才回过神,赶紧穿上白大褂去开门。
上午九点,马路上车流量越来越大,临近周末,人们忙碌了一周的心都开始躁动起来,准备开启周末晚上的狂欢。
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平稳地行驶在公路上。
车内后排,男人把电脑放在修长的腿上,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着。
车子走走停停,就在快到公司大楼的时候,又停了下来。
司机魏恒抬起右脚,左手轻轻拍了下方向盘,抱怨道:“姜总,这都第 26 个红灯了,今儿可真够倒霉的!
咱这诊所就不能开在个交通顺畅点儿的地儿吗?”
姜牧野抬起头,用手背轻轻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目光望向窗外。
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由远及近,打断了姜牧野的思绪。
一辆宝马 S1000RR 突然停在了黑色轿车旁边。
姜牧野眉头微蹙,打量着身旁的这辆摩托。
其实,真正吸引他目光的,不是这辆摩托,而是车上坐着的一个萝莉。
萝莉戴着镶着金边的白色头盔,头盔顶端系着一个大大的米妮蝴蝶结,格外显眼。
头盔上的反光风挡遮住了她的面容,一身白色皮质机车服,把她的身材勾勒得凹凸有致,脚下一双马丁靴…… 等等,那双马丁靴竟然踩在了自己的后车轮胎上!
姜牧野心里一紧,他可是个惜物如命的人,对自己的东西,哪怕是一支笔,都会用到最后一滴油墨,更别说这辆每天载着他奔波的车了。
姜牧野深吸一口气,刚要打开车窗理论,只见那马丁靴往后一蹬,摩托车轰鸣着飞驰而去,“噌” 的一声,机车手刹擦着他的后车门一闪而过。
姜牧野落在车窗控制器上的手停住了,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萝莉露出的左手腕上,系着一个熟悉的东西 —— 那是他昨晚亲手打的,一个完美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