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是每次我都不喜欢上学,明明学校离得很近,就一条马路,却偏偏让父亲送,因为父亲在送我的路上总会给我零花钱,五毛或者一块或者两块,刘女士从来没有给过我零花钱,除了学校要的书本费、校服钱除外,小学中刘女士对我的学习非常上心,至今为止最值得让人骄傲的事可能就是小学三年级获得了全省的古诗词朗诵比赛第一名,虽然现在记不清刘女士脸上的表情,但是我猜想一定是很开心的,当时我可谓是出口成章,在课堂上都有特权,不需要上文化课,老师单独给我创造机会背诵古诗词,可能当时的我也是那个教室里人人羡慕的人。
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刘女士给了我几块钱让我去买酱油,超市就在我家隔壁3家人家,时间过去蛮久了刘女士想孩子怎么还没有回来,出门一看我坐在超市门口舔棒棒糖,我小学对刘女士好像没有很多印象,严厉,能赚钱,肯干,时尚都是我现在对刘女士的标签。
至今我不太想回到学校,我对学校肯定是怀念的,同时又是不想怀念的,时间己经过去很久了,时至今日父亲也没有和我正式的谈起这件事情,我们俩好像都默认了这件事情翻篇了,但是我觉得始终对父亲抱有愧疚感,有一天可能是体育课(时间太久远,也可能是我主观想要忘记,所以导致现在回想起来不太明确)有一个孩子不小心还是故意打了我一下,我告诉了父亲,父亲当时找到了那个孩子,当时可能是“恐吓”了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