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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朱墙内的雪我叫沈清辞,京城里最后一个会舞枪的贵女。我嫁给萧景琰那天,

十里红妆,铺满了长街。我爹,大周的镇北将军,几乎搬空了半个将军府给我做嫁妆。

他说:“辞儿,爹不求你多得王爷宠爱,只愿你一生顺遂,别像爹一样,舞刀弄枪,

一身伤疤。”我当时笑着点头,心里却想着,我不要一生顺遂,我只想要萧景琰。我爱慕他,

从十三岁那年初见时就开始了。那年上元灯节,我偷偷溜出府,在人潮中与家人走散,

被几个混混围住。是他,一袭白衣,如月神降临,三拳两脚就解决了麻烦。他逆着光,

朝我伸出手,声音清冷如玉:“姑娘,没事吧?”我看着他,忘了言语,

只觉得那晚所有的花灯,都不及他眼中的星光璀璨。后来我才知道,

他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三皇子,琰王,萧景琰。为了能配得上他,我收起了心爱的长枪,

开始学那些我最不耐烦的诗词歌赋,女红刺绣。我将一身的棱角磨平,只为能更靠近他一些。

终于,圣上一纸赐婚,我成了他的王妃。我以为,这是我美梦的开端。却不知,

那是我一生噩梦的开始。新婚之夜,他挑开我的盖头,眼中没有半分我期待的温情,

只有一片冰冷的审视。“沈清辞,”他捏着我的下巴,力道大的让我生疼,“你记住,

你今天能坐在这个位置上,靠的是你爹那三十万兵权。除了这个,你什么都不是。”我的心,

在那一刻,像是被浸入了冰水里,凉得刺骨。他当夜就去了侧妃柳如烟的院子。红烛燃尽,

喜帐冰冷,我一个人,坐到了天亮。此后的三年,更是日复一日的煎熬。

萧景琰从未在我这里留宿过。他来我正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为了柳如烟。

比如今天。京城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我院里的红梅开得正盛。我剪了一枝,

想给他送去书房。还没到门口,就见他的贴身太监福安急匆匆地跑过来,看见我,

像是看见了救星:“王妃娘娘!您快去看看吧!柳侧妃……柳侧妃她又不好了!

”我脚步一顿,手中的梅枝轻轻颤抖。又是这样。柳如烟的心疾,

是琰王府里一个公开的秘密,也是她恃宠而骄最大的资本。她每个月总要“犯”上那么几次,

每一次,萧景琰都会紧张得无以复加。我跟着福安,快步走向柳如烟的“烟雨阁”。一进门,

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药味。萧景琰正坐在床边,紧紧握着柳如烟的手,

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焦急和温柔。柳如烟靠在锦被里,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一副随时都要断气的模样。看见我,

她虚弱地笑了笑:“姐姐……来了……都怪如烟身子不争气,

又惹王爷和姐姐担心了……”萧景琰回头看我,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和迁怒。“你来做什么?”他厉声问,“来看她死了没有吗?

”我心口一窒,几乎喘不过气来。我攥紧了袖中的手,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王爷,我只是……”“够了!”他粗暴地打断我,

“若不是你,如烟怎会变成这样!”我愣住了。“若不是当年你沈家用兵权强逼父皇赐婚,

如今坐在王妃之位的,本该是如烟!她本该是这王府最尊贵的女人,怎会受这委屈,

气病了身子!”他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狠狠扎进我的心里。原来是这样。

原来在他心里,我不仅是个靠父亲上位的女人,还是个抢了别人位置,害了别人性命的毒妇。

柳如烟适时地咳了几声,

气若游丝地拉着他的袖子:“王爷……别怪姐姐……都是如烟的命……”“你就是太善良了!

”萧景琰回头,声音立刻温柔下来,他掖了掖柳如烟的被角,“你放心,

我绝不会让你再受委屈。”他说着,又冷冷地看向我,像是在看一个死物。“沈清辞,

我警告你,如果如烟有任何三长两短,我定要你沈家陪葬!

”我看着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杀意,浑身冰冷。三年的痴心错付,三年的忍气吞声,

在这一刻,终于成了一个笑话。我挺直了脊背,看着他,一字一句地问:“王爷,若是我说,

柳侧妃的病,是装的呢?她脉象平稳,气息悠长,根本就没有心疾之症。”我虽不再舞枪,

但我从小跟着军医学的皮毛还在。柳如烟的把戏,骗得过别人,骗不过我。

柳如烟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就被楚楚可怜的泪水掩盖。萧景琰却像是被点燃的炸药,

猛地站起身,一个耳光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啪”的一声脆响,我的头被打得偏向一边,

耳朵里嗡嗡作响,脸颊***辣地疼。“毒妇!”他咬牙切齿地骂道,“你自己心思歹毒,

就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吗?如烟天性纯良,岂容你这般污蔑!给我滚出去!”我捂着脸,

慢慢地转过头,看着他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忽然就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沈清辞啊沈清辞,你真是天底下最傻的傻瓜。你以为用真心就能换来真心,却不知,

在一个不爱你的人眼里,你的所有付出,都一文不值。你的所有解释,都是狡辩。

我什么都没再说,转身,一步一步,走出了这个让我窒息的房间。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

一片一片,落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很快就积了薄薄的一层。冷,刺骨的冷。可再冷,

也冷不过我的心。我的贴身侍女小婵撑着伞跑过来,看到我红肿的脸,

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小姐!王爷他又打您了?太过分了!我去告诉老将军!”“别去。

”我拦住她,声音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小婵,从今天起,别再叫我小姐了,叫我将军。

”小婵愣住了。我抬起头,看着漫天风雪,轻轻地说:“沈清辞,已经死了。死在了三年前,

她嫁入王府的那天。”从那天起,我不再去见萧景琰,也不再关心柳如烟是死是活。

我搬出了主卧,住进了王府最偏僻的揽星阁。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演武场,是我嫁过来时,

唯一向萧景琰提的要求。他当时嗤笑一声:“怎么,还想舞刀弄枪?不知廉耻。

”可他还是同意了。或许在他看来,把我打发到这个没人去的地方,眼不见心不烦,

也是一件好事。我重新拾起了我的长枪。那杆枪是我爹在我十岁生辰时,请天下最好的匠人,

用北海玄铁为我打造的,枪名“破阵”。三年来,它被我藏在箱底,蒙了尘。如今,

我用最柔软的锦布,一点一点,将它擦拭干净。枪身冰冷,却比人心温暖。

我开始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练枪,从最基础的招式开始。一开始,我的身体还很生疏,

力气也不够。可我没有放弃。汗水浸透了我的衣衫,手上磨出了血泡,旧的伤口还没好,

新的又添了上来。小婵哭着给我上药:“小姐……将军……您何苦这样折磨自己?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眼神坚毅,面容却日渐消瘦的自己,淡淡地笑了笑:“小婵,

这不是折磨,是救赎。”我是在救我自己。救那个曾经深陷泥潭,

差点被名为“萧景琰”的沼泽吞噬的自己。我不再关心王府里的是是非非。

萧景琰和柳如烟又在我面前演了什么恩爱戏码,我充耳不闻。

柳如烟又派人来我这里耀武扬威,说我又买了什么珍奇的珠宝,得了什么稀罕的赏赐,

我视而不见。我的世界里,只剩下枪,和变强的信念。萧景琰似乎也乐得清静,

除了每月初一十五,碍于祖宗规矩,他必须来我这里坐一坐,其他时间,我们再无交集。

那短暂的相处,也总是相顾无言,充满了尴尬和冰冷。他看着我满手的薄茧,

眼中闪过一丝鄙夷:“身为王妃,不修德行,却学男子舞枪弄棒,成何体统。沈家的家教,

真是名不虚传。”我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只是淡淡地说:“王爷说的是。”多一个字,

我都嫌浪费。他似乎被我这无所谓的态度激怒了,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我看着他的背影,

心中再无波澜。那个曾经让我心心念念的背影,如今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就这样,

又过了半年。半年里,我的枪法日益精进,几乎恢复到了出嫁前的水平。

而我那颗曾经为他而活的心,也终于彻底沉寂,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我甚至开始计划,

该如何离开这个金丝笼。我开始整理我的嫁妆。我爹给我的那些田产、商铺、金银,每一笔,

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让小婵悄悄地将契书都收拢起来,藏在一个绝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

我还写了一封信,托人送回北境,交给我爹的副将,李叔。信里,我只说,一切安好,勿念。

但我知道,李叔会懂。他看着我长大,知道我的脾性。若我真的安好,绝不会写这样一封信。

我在等一个时机。一个可以让我彻底摆脱“琰王妃”这个身份,重获自由的时机。没想到,

这个时机,来得这么快。二 将军的战甲初夏,北狄大军忽然撕毁盟约,挥师南下,

连破我大周三座城池,兵锋直指雁门关。雁门关一旦失守,北狄铁骑便可长驱直入,

京城危在旦夕。消息传来,朝野震动。我爹,镇北将军沈策,常年驻守北境,

是北狄人最忌惮的战神。可就在半年前,他与北狄一场大战中,为救圣上,中了埋伏,

身受重伤,至今还在卧床休养。群龙无首,军心不稳。朝堂之上,

主战派和主和派吵得不可开交。主和派认为,国库空虚,不宜再战,不如割地赔款,

以求安宁。主战派则慷慨激昂,说我大周朝岂能向蛮夷低头。圣上愁眉不展,

连着几日都宿在御书房。萧景琰作为监国理政的王爷,自然是忙得脚不沾地。

他手下的那些将军,平日里作威作福还行,一听要上战场,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

不是说自己老母病重,就是说自己旧伤复发。满朝文武,竟无一人敢挂帅出征。那天晚上,

萧景琰破天荒地来了我的揽星阁。他看起来很疲惫,眼下有浓重的青黑,俊朗的眉宇间,

是化不开的愁绪。他坐在我对面,沉默了很久,才沙哑着开口:“沈清辞,

你……能不能让你父亲,向朝廷举荐一位能用的将军?”我正在擦拭我的“破阵”,闻言,

连头都没抬。“王爷,我爹已经卧床半年,军中事务,早已不过问了。”“你是他的女儿!

”萧景琰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急躁,“沈家军只认沈家的帅印,只要你开口,他们一定会听!

”我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抬起头,静静地看着他。“王爷,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

”他被我问得一噎,脸色有些难看。是啊,他凭什么呢?凭他三年来对我的冷待和羞辱?

还是凭他为了柳如烟,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沈清辞,这是国事!

”他似乎想用大义来压我,“你也是大周的子民,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国土被蛮夷践踏吗?

”我笑了,笑得有些凉。“王爷还知道这是国事?当初是谁,为了一个女人,

说要让我沈家陪葬的?”萧景琰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大概没想到,我还记得那么清楚。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萧景琰,我可以帮你。”他猛地抬起头,眼中迸发出一丝希望的光芒。

“但,我有一个条件。”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要你,亲自上书父皇,

请封我为‘镇北女将’,让我,代父出征!”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满脸的不可置信。

“你疯了?!你一个女人,上什么战场!”“女人怎么了?”我冷笑一声,

“我十三岁就能在百步之外,箭穿杨柳。我十五岁,就曾跟着父亲上过战场,

亲手斩下过三个北狄兵的头颅。论领兵打仗,你手下那群酒囊饭袋,谁比得过我?

”萧景琰被我堵得哑口无言。他知道,我说的都是事实。我沈清辞,

从来都不是养在深闺的娇弱女子。我的一身本事,是我爹一枪一剑,亲自教出来的。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有震惊,有怀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不行,

”他最终还是摇了头,语气生硬,“我绝不同意。你是我琰王府的王妃,怎能抛头露面,

去干那些粗鄙的军中事务!”“王爷,”我嘲讽地勾起嘴角,“现在才想起我是你的王妃了?

当初你把我扔在这揽星阁,任由下人欺辱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

”“我……”“你不必说了。”我打断他,“我的条件就这一个,你答应,我便出征,

守你大周江山。你不答应,那这雁门关,是破是守,都与我无关。”我转身,不再看他。

我知道,他会答应的。因为他别无选择。他萧景琰,是一个把江山社稷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

为了他的皇图霸业,他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我。果然,第二天早朝,

萧景琰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向圣上呈上了奏折,力荐我为帅,代父出征。朝堂之上,

一片哗然。那些前几天还叫嚣着要血战到底的将军们,此刻却纷纷跳出来反对。“荒唐!

自古哪有女子挂帅的道理!”“一个后宅妇人,懂得什么叫行军打仗?这不是儿戏吗!

”“请陛下三思啊!万万不可将国家安危,交于一女子之手!”圣上坐在龙椅上,面色凝重,

一言不发。就在这时,一道苍老却有力的声音响起:“老臣,附议琰王。”众人循声望去,

竟是当朝太傅,我的外祖父。我外祖父是三朝元老,门生遍布天下,在朝中威望极高。

他一开口,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清辞这孩子,是老臣看着长大的。”外祖父缓缓说道,

“她的骑射功夫,心性谋略,绝不输于任何男子。更何况,她身上流着沈将军的血,沈家军,

只认她。如今国难当头,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事。老臣相信,清辞定能不负众望,

击退北狄!”有外祖父和萧景琰的支持,圣上最终还是点了头。他下旨,

封我为“镇北女将”,赐尚方宝剑,总领三十万大军,即日开赴雁门关。旨意传到王府时,

我正在试穿我的铠甲。那是我爹当年穿过的旧甲,我让人按照我的身形改小了些。甲胄冰冷,

沉重,却让我感到无比的安心。小婵在一旁,哭得像个泪人。“将军,您真的要去吗?

战场上刀剑无眼,太危险了……”我替她擦了擦眼泪,笑着说:“傻丫头,对我来说,

这王府,比战场更危险。”在王府,我会慢慢被消磨掉所有的生气和希望,

最终变成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怨妇。而在战场上,我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我沈清辞,

生来就该属于沙场,属于那片广阔的天地。出征前夜,萧景琰又来了。他带来了一壶酒,

两只杯子。他给我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明日,我就不来送你了。”他看着我,

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复杂,“军中不比王府,万事……小心。”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

用关心的语气同我说话。我心中却毫无波澜,甚至觉得有些可笑。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很烈,像火一样,从喉咙烧到胃里。“王爷放心,”我放下酒杯,看着他,

“我不会死在战场上的。我还等着,回来跟王爷要一样东西。”“什么东西?

”他下意识地问。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一封,和离书。”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握着酒杯的手,猛地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你说什么?

”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说,我要和你和离。”我重复道,

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一件与我无关的事,“等我击退北狄,凯旋归来之日,

就是你我夫妻缘尽之时。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沈清辞!”他猛地站起身,

打翻了桌上的酒壶,酒水洒了一地,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和离?你想都别想!”“为什么不想?”我反问他,

“王爷不是一直都觉得,是我抢了柳侧妃的位置,对我厌恶至极吗?我如今主动让位,

成全你和你的心上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大概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是我,主动提出离开。在他心里,我大概就是那种,

无论他怎么对我,都会死心塌地爱着他,离不开他的女人吧。“我不同意!”他最终,

只能憋出这四个字,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强硬,“你是我的王妃,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这辈子,你都休想离开王府半步!”我看着他近乎狰狞的面容,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随便你。”我淡淡地说,“反正,我的条件已经提出来了。答不答应,在你。”说完,

我不再理他,转身回了内室。我知道,他不会答应的。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

比什么都重要。可那又如何?我从来,就没指望他会轻易放手。我的自由,我会自己去争取。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穿戴整齐,准备出发。小婵红着眼睛,为我披上猩红的披风。

“将军,您一定要平安回来。”我点点头:“放心吧。照顾好自己。”我走出揽星阁,

王府里静悄悄的。我知道,萧景琰不会来送我。也好。省去了那些虚伪的客套。我翻身上马,

没有回头,带着我的亲兵,直奔城外的军营。三十万沈家军,已经集结完毕,

正在等他们的主帅。我爹的副将李叔,早已在营门口等我。看到我,他虎目含泪,单膝跪地。

“末将李信,参见女帅!”“李叔,快请起。”我连忙将他扶起。他看着我,

声音哽咽:“大小姐……您……受苦了。”我摇摇头,笑道:“不苦。能回来,真好。

”我接过帅印,高高举起。“将士们!”我的声音,响彻整个军营,“北狄蛮夷,犯我疆土,

杀我同胞!我沈清辞,今日在此立誓,不破北狄,誓不回朝!”“不破北狄!誓不回朝!

”“不破北狄!誓不回朝!”三十万大军的呐喊声,直冲云霄,震得地动山摇。我调转马头,

长枪一指。“出发!”大军开拔,烟尘滚滚,一路向北。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

那座困了我三年的牢笼,我终于,离开了。再见了,萧景琰。再见了,我的过去。从此以后,

我只是沈清辞,大周的镇北女将。我的新生,从这一刻,正式开始。

三 战场的火北境的风,干燥而凛冽,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但这风,

却让我觉得无比舒畅。比起王府里那令人窒息的沉闷空气,

我更喜欢这混合着尘土和草木气息的自由。大军日夜兼程,半个月后,

我们终于抵达了雁门关。眼前的景象,比我想象的还要惨烈。城墙上布满了刀砍斧凿的痕迹,

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坍塌,城楼上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却早已破烂不堪。城内,

一片萧条。百姓们拖家带口,流离失所。士兵们个个面带菜色,士气低落。

我爹留下的守将王将军,一见我,就老泪纵横。“女帅!您可算来了!再晚来几天,

这雁门关,就真的守不住了!”我安抚住他,立刻开始部署防务。我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整顿军纪。我发现,军中有很多逃兵,还有些将领,竟然在克扣军饷,中饱私囊。

对于这些人,我绝不手软。逃兵,斩!贪墨军饷者,斩!我连着斩了三个***的校尉,

将他们的人头高高挂在城楼上。一时间,军中风气为之一肃,再也无人敢阳奉阴违。我知道,

光有严刑峻法是不够的。要让士兵们心甘情愿地为你卖命,你必须让他们看到希望。

我打开了从京城带来的粮仓,让所有士兵,都吃上了饱饭。我还将我自己的嫁妆,

拿出了一半,作为抚恤金,发给那些在之前的战斗中牺牲或受伤的士兵家属。这些钱,

本是我为自己准备的后路。但现在,它们有了更好的用处。军心,很快就稳定了下来。

但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北狄人很快就探知了我军的动向,他们派出了三万铁骑,

前来试探。李信建议我,据城而守,以逸待劳。但我摇了头。“不行。我们刚到,士气可用。

若是一味防守,只会让北狄人觉得我们胆怯,更加嚣张。这一战,我们必须打,而且,

必须赢!”我要用一场胜利,来告诉所有人,我沈清辞,不是纸上谈兵的后宅妇人。

我也要让北狄人知道,沈家军的威名,不是靠嘴说出来的!我亲自挑选了五千精锐骑兵,

埋伏在城外的葫芦谷。那里地势险要,是北狄军的必经之路。我则亲率一万步兵,

在正面迎敌。北狄的先锋官,是一个名叫哈丹的猛将,他见我派出的竟是步兵,

而且主帅还是个女人,不由得哈哈大笑,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他率领铁骑,如潮水般涌来,

想要一举冲垮我的方阵。但我早有准备。“放箭!”随着我一声令下,早已准备好的弓箭手,

万箭齐发。箭雨如蝗,瞬间覆盖了冲锋的北狄骑兵。一时间,人仰马翻,惨叫声不绝于耳。

哈丹仗着自己皮糙肉厚,冲在最前面,却也被射中了好几箭。他勃然大怒,挥舞着狼牙棒,

不顾一切地往前冲。就在这时,我下令:“变阵!”步兵方阵迅速变换,

露出了藏在后面的数百辆战车。这些战车上,都装着我让人连夜赶制出来的“铁蒺藜”。

随着战车向前推进,无数锋利的铁刺,洒满了地面。北狄的战马,踩在上面,

立刻被刺穿了马蹄,悲鸣着倒下。冲锋的势头,瞬间被遏制住了。哈丹的军队,

陷入了一片混乱。“杀!”我抽出“破阵”,一马当先,冲入了敌阵。我身后的士兵们,

看到主帅如此勇猛,也个个热血沸腾,嗷嗷叫着跟了上来。一时间,杀声震天。

我盯上了哈丹。擒贼先擒王。只要杀了他,北狄军必然溃败。哈丹也发现了我,他狞笑着,

挥舞着狼牙棒,朝我砸来。我侧身躲过,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直刺他的咽喉。

他连忙用狼牙棒格挡。“当”的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我只觉得虎口一麻,差点握不住枪。

这家伙,力气真大。但,光有力气,是没用的。我不再与他硬拼,而是利用我身法的灵巧,

与他周旋。我的枪法,是我爹毕生所学的精华,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快如闪电,

疾如狂风。哈丹空有一身蛮力,却根本跟不上我的速度。几十个回合下来,

他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伤口,鲜血染红了他的铠甲。他气得哇哇大叫,攻势却越来越乱。

就是现在!我抓住他一个破绽,猛地欺身而上,手中的长枪,化作一道银光,

从一个刁钻的角度,刺穿了他的胸膛。“呃……”哈丹低头,

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胸前的枪尖,然后,轰然倒下。“哈丹已死!降者不杀!

”我挑起他的头颅,高声喊道。北狄军看到主帅被杀,顿时军心大乱,纷纷掉头逃窜。

就在这时,埋伏在葫芦谷的五千骑兵,如猛虎下山,从他们的侧后方杀了过来。腹背受敌,

北狄军彻底崩溃了。这一战,我们大获全胜。斩敌八千,俘虏三千,缴获牛羊马匹无数。

雁门关内,一片欢腾。士兵们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崇拜。他们高喊着“女帅威武”,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我站在城楼上,看着下面欢呼的士兵,心中也是豪情万丈。这,

才是我想要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去赢得尊重和荣耀。这一战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军心。

但也彻底激怒了北狄王。他派出了他的王牌部队——由他弟弟,

号称“战狼”的阿史那亲王率领的十万狼骑,誓要踏平雁门关,为哈丹报仇。

一场真正的恶战,即将来临。我知道,以我们现有的兵力,与狼骑硬拼,无异于以卵击石。

我必须,想一个万全之策。那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帅帐里,对着地图,研究了三天三夜。

李信他们都很担心我,几次想进来劝我,都被我赶了出去。终于,在第三天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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